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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佳雯 - 人事會計 | 2024-05-09 | 點閱數: 242

主旨:為促進與維護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教育局業於 113 年 4 月 25 日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簽約,申請管道 https://reurl.cc/ezmrXj 後續如有其他受託單位將另行通知)。

說明: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如流程圖)。

四、本方案每人每年(非學期或學年)補助 6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五、其他詳情請參閱教育局來函、申請圖卡及服務流程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