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教師教學專業認證審查作業說明
- 一、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 二、 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說明如下,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教師(含附設幼兒園)依規定辦理:
- (一) 請貴校彙整本(114)學年度有意願參與旨揭認證之教師名單,並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3578)填寫認證總表。
- (二) 「初階」認證方式:以校為單位,將紙本認證資料及本局學習護照初階研習紀錄,核章後彙整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3578),紙本認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 (三) 「進階」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方式:請至 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另開新視窗) 上傳認證資料。認證操作指引請至 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網站下載(另開新視窗) (路徑:文件下載區-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三類人才認證-114 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培訓認證手冊)。
- (四) 開放資料上傳期間:
- 1.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請於 115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前上傳至教專平臺。
- 2. 三類人才認證資料上傳:11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至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止。
- 三、 認證參與對象:
- (一) 初階認證:已參與 114 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 (二) 進階認證:已參與 113-114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 (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已參與 112-114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 四、 本案於 115 年 6 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及發證屆時另案函知各校。
- 五、 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建興國民中學蕭怡君主任,電話:06-2139601 分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