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115年度暑假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5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80170848B 號令修正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目的:結合學校場地資源,透過學校及社區內專業培訓之優良師資,協助有需求之家庭,提供學童完善之課後照顧。
三、實施日期:115年7月1日(三)至115年8月21日(五)。
四、實施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7時40分至下午5時(全日)
五、實施對象:本校一至五年級學生,以自由參加為原則,需自行接送。
六、編班方式:每班以15至20人為原則,得採混齡編班方式。
七、課程內容:包含暑假作業指導、趣味語文、數學、藝術與人文、自然與體能活動等(如附件一)。
八、學費計算:以每班15人為計費基準,70%支付鐘點費,30%支付行政費。
- (一) 第一期授課日期與費用
- 日 期:7月1日(三)至7月31日(五)共23天
- 學 費:(400×8節+400×1節)×23天÷15人÷0.7=7885元(實收7880元)
- 冷氣費:233元
- 加總:8113元
- (二) 第二期授課日期與費用
- 日 期:8月3日(一)至8月21日(五)共15天
- 學 費:(400×8節+400×1節)×15天÷15人÷0.7=5142元(實收5140元)
- 冷氣費:152元
- 加總:5292元
- (三) 低收入戶具有證明文件者得酌予減收學費費用
- (四) 冷氣費公式:以每校該期實際授課總節數乘以1.2倍乘以2臺冷氣乘以每臺每節耗電量2.5度乘以每度電新臺幣2.82元計算(15人分攤)。
- (五) 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得予退費,其餘請假均不予退費
九、報名方式:請電洽新南國小教務處2973363,702郭主任或721黃組長。